“嗯……”陆锦州觉得,仿佛过了半个世纪那么久,手机那边才传来一声隐约的嗯,虽然这声嗯,很轻很轻,轻到不是他始终集中了精神,都可能错过去,但他依然觉得狂喜,那种喜悦无法形容。
陆锦州仔细想想,貌似自己前边的三十一年里,虽然按部就班一路平顺的过来,却少了许多东西,例如像今天一样焦灼的等待,例如此刻的喜悦,一刹那间,他觉得,自己的未来充满期待,头一次,除了他钟爱的职业,就是何欢,他想,他是爱她的吧!已经爱上她了吧!
这种感觉在他头脑海从模糊到清晰,仿佛也只一瞬的时间,原来爱情如此美妙,美妙到无法用任何语言去诠释:“何欢,你答应我了,对不对?不是我听错了,对不对?”喜悦过后,是不确定。
陆锦州急躁却又小心翼翼的去确认,隔着话筒,隔着重洋万里,何欢都能感觉到他的激动,有那么几秒,何欢异常愧疚,但眼角瞥到桌上的报纸复印件,她又对着话筒嗯了一声,并且加了一句:“你什么时候回来?”
她的声音听上去仿佛有些异样,陆锦州颇懊恼的道:“最早也要下周才能回国,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还是,工作不顺利?”
何欢侧身坐在窗台上,伸手把窗子推开,呼呼的夜风灌了进来,虽是四月的天,她却觉得刺骨的冰寒。
“何欢?”风声中手机那边传来陆锦州的声音,仿佛带来了一丝丝暖意,这么听他的声音很像一个人。
何欢眸光黯淡,轻轻摇了摇头,对着话筒道:“我想你了,你快回来好不好?”她这句话轻的近乎呢喃自语,却令陆锦州归心似箭。
就这一句话,陆锦州丢下手边的工作和未进行完的会议,连着坐了十四个小时飞机,飞了回来。
第二天中午十二点,门铃响的时候,何欢还以为是她叫的外卖到了,或许因为昨天的报纸勾起了她幼年时的记忆,今天的她心情极差,不想上班,也没心情做饭,甚至,如果可能,她都不想动,就想这么躺在床上,所以,她请假了,但是没想到陆锦州却回来了。
打开门看到陆锦州的一刻,何欢得承认,真有点被吓到,陆锦州风尘仆仆,手里还提着行李箱,显然还没回自己家,直接就来按她的门铃了,但他的目光却那么亮,亮的何欢甚至不敢跟他对视,怕那样澄澈而热切的眸光里映出自己的卑鄙和猥琐。
陆锦州根本就没想到她会在家呆着,一下飞机他就拨她的手机,却始终关机,他直接去了她报社,同事说她请假,陆锦州急坏了,记得昨天晚上她的声音就有些不对,他以为她生病了,事实上,她看起来的确有些憔悴,憔悴柔软了她干练的棱角,使她看上去有些娇弱的美丽,令人忍不住想把她抱在怀中。
陆锦州放下行李,抬手摸了摸她的额头:“生病了吗?昨天晚上我问你的时候,怎么不说?”何欢并没有避开,只轻轻摇摇头:“我没生病,就是懒得去上班而已。”说话时,并没有抬头,仍垂着眸子不看他:“不说要下周,怎么今天就回来了?”
陆锦州忽然笑了,笑的有些大男孩的羞涩:“你一说想我,我就什么顾不的了,丢开手里的事儿,买机票就飞了回来,欢欢,我也想你,很想,很想,欢欢,原谅我前面的懦弱和犹豫,我只是没搞清楚自己的心而已,现在我知道了,这里有你,只有你……”
他把她拉在自己怀里,紧紧抱着她,把她的脑袋贴在自己的胸膛上,何欢几乎能数着他心跳的频率,有些快,有些不稳。
过了不知多久,陆锦州才放开她:“坐了十几个小时飞机,我又累又饿,还想洗澡,可是我不想离开你,哪怕一时半刻也不想,怎么办?”
何欢看了他几秒,拉着他的手,进了自己家,陆锦州得逞以后,笑的像个可爱的大男生。
陆锦州在自己的行李箱中,拿了换洗的衣服进了何欢的浴室洗澡,出来的时候,就闻到了一股令人垂涎的香味从厨房那边传来。他忽然觉得,这才是家,这才是他要的生活,更或许这才是幸福。
陆锦州靠在厨房门前看着何欢忙碌的背影,忽然道:“何欢,嫁给我好不好?”何欢身体微微一僵,转过身来看了他良久道:“吃面好不好?外卖叫了汉堡,你肯定不喜欢,我又怕你饿,就给你下了一碗面条。”
陆锦州的话说出口以后,自己也觉不妥,虽然他想娶何欢,前提是自己得够资格,现在的他,还没有求婚的权利,他更不喜欢没完没了的赌咒发誓,他觉得,那样显得他很虚伪,他有些窘迫的点点头,说了句:“好。”
何欢把面碗端到餐桌上的时候,陆锦州正在小阳台上打电话,何欢坐在椅子上,安静的打量他,从她的角度只看见陆锦州的侧面,他的侧面很好看,有种很立体的弧度,长得帅气的男人很多,但侧面也能如此好看的却极少,记忆中仿佛一共也没几个,陆锦州算一个,商湛也算。
不由自主,何欢竟然想起了商湛,那天他站在那里,背着光,光影使他侧面的轮廓深刻如雕塑,商湛的跟陆锦州一样,鼻子挺直有型,嘴唇却比陆锦州薄了很多,人家都说,唇越薄的男人越是薄情,果然有些道理,那男人岂是薄情,根本就是冷血,仅有的那点儿,都给了他妹妹商小蝶。
但是,何欢对他这种自以为是的兄长之情,嗤之以鼻,如果为了他妹妹什么都能做,为什么不能牺牲他的婚姻,如果商湛娶了自己,她或许会收手,说实话,对锦州她有些不忍,她没想到看上去温和的陆锦州,骨子里却是个这么热血的男人,最终她是不会嫁给他的,她想对付的只是赵梦歌而已,而陆锦州注定是个无辜的受害者。不用猜,何欢也知道跟陆锦州通话的人,是他父亲陆震声。
“锦州,你胡闹,你知不知道,会议还没结束,你私自缺席,对陆氏的影响你想过吗?”陆震声就没想到,他这个儿子能做出如此近乎荒唐的事来,他一向不是这样的人,从小到大,即便最叛逆的年纪,他都没做出过如此离谱的事情,招呼都没打一个,就这么回国了。
陆锦州道:“我已经打电话让心外科的陈主任过去了,不会有什么影响。”
陆震声声音里的怒意略缓:“那好,你现在在哪里?既然回国了,怎么也不回家,我跟你妈连你的影儿都摸不着,你到底想怎么样?”
“爸,晚上我会回去,现在我刚下飞机很累,想休息一会儿。”陆震声也听出儿子声音里的疲惫,对着话筒哼了一声:“晚上我在家等你。”
陆锦州放下手机,就看到上次看到那个花,竟然还开着,仔细看是跟仙人掌嫁接在一起的,却能开出如此娇艳的花来,很奇妙,有种沙漠中长出玫瑰的违和感,但那花实在漂亮。
陆锦州看了很久,才走进屋里,指了指阳台的花问何欢:“那是什么花?”我怎么从来没见过?“
“蟹爪兰,把这种花嫁接到仙人掌上,生长的最好,能开出最美最艳的花,花虽美却生于荆棘毒刺之中,美丽的东西不是有毒就是带刺,这句话仿佛很有道理对不对?”
其实何欢以前也没见过这种花,还是偶然的一次去郊区花窖里采访发现的,她觉得,这种花有点像自己,当时就买了一盆回来,她不怎么照顾它,却开的很好。
何欢把手里的筷子递给陆锦州:“吃罢,一会儿面该糊了。”陆锦州笑着接过去,虽然古怪,但它的美足以令人驻足观望,长着尖刺有什么关系。
何欢洗碗出来,陆锦州已经躺在沙发上睡着了,闭着眼放松以后,脸上那种疲惫再也掩饰不住,虽疲惫,嘴角却轻轻上扬。何欢颇复杂的看了他一会儿,去里屋拿了床毯子出来盖在他身上,或许她该对他好一些,至少在这段时间内。
陆锦州醒过来的时候,窗外已是华灯初上,厅里的大灯没开,却留了角落里一盏地灯,氤氲出温暖舒服的光线,屋里却异常安静。
安静?陆锦州蹭一下站起来,按亮厅里的大灯,各屋里找了一遍,哪有何欢的影子,忽然看见茶几上他喝水的杯子下面,压着一张便签纸,他拿起来看了看。
“报社有急事,我要跑一趟,估计晚上十点以后才能回来,饿了的话,冰箱里有我下午包好的水饺,可以煮来吃,何欢。”
她的字写得很好,跟她的书法一样颇有风骨,不像个女孩子的字,却相当漂亮,陆锦州把便签纸折起来,放进自己口袋里,去厨房打开冰箱看了看,果然有饺子,小巧的盖板上有两层,用字条标注了馅儿,上面一层是肉的,下面是素的。
陆锦州低头看了看腕表,现在是六点半,他合上冰箱,去了自己那边拿了车钥匙,下去开车,回了陆家,他要把事情跟父亲说清楚,既然他爱何欢,就不会娶小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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