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宾馆之最后的王公》章节_9

  来:“你才傻乎乎呢。”
  小王爷此言有理,明月自从开了这扇天窗,人似乎真比从前精神明白多了。她学习成绩原本中上水平,接下来几次考试居然都在班里面拔了尖,数学和外语尤其好。为人也比从前开朗活泼了,爱跟同学们聚会出行。她本来就性子随和,说话做事从来不给人难堪,手里面零花钱也多,于是就成了同学里面极受欢迎人物。
  她一直跟南一最为要好,常常去她家里做功课。第一次去,南一妈妈让下人张罗了一桌子的好饭菜。明月走后,南一妈妈问女儿,这个小孩是什么来头?南一道,同学咯。她妈妈说还不知道是同学?你知道她家里是做什么?南一没心没肺地说,只见过她叔叔,很富裕样子。南一妈妈再没有问下去。
  南一的爸爸刘先生是报馆主编,是个性子活泼亲切的家长,两个女儿东一和南一都养得懒懒散散。东一学校停课,她一直都没有回上海,在家里耽了半年。明月常来刘家作客,于是也认识了东一飞一干朋友。让南一颇为心仪的蔡宏远君有一天把自己在东北大学的一位同学带到刘家。这是一位十九岁女孩,名字叫做吴兰英,哈尔滨人,面容清秀,中等身材。
  那个春天下午,外面下着小雨,刘家准备了热茶和好吃糕点水果招待东一和南一的朋友们。唱机里放着西洋音乐,几个人在聊天,几个人在下棋,明月在看东一的一本英文小说,南一养的小猫吉吉在刚刚打蜡地板上前后爪打滑。刘家客厅里的地板是深红色的,孩子们都没有穿拖鞋,脚上是各种颜色袜子。
  蔡君把吴兰英领进门,然后把她介绍给大家。他们对她道你好,东一热情地招呼:“吴小姐过来看,要喝什么饮料请自己选不要客气。”吴兰英脱了鞋子走过来,要了一杯热水冲麦乳精。明月手里拿着书心里正咀嚼着刚刚读到的一个有趣的段落,忽然在红地板上发现一串圆形的水渍,从玄关一直延伸到客厅里面来,那可不是吉吉脚印,她的目光不自觉寻找,终于发现那串水渍终止在一双浅灰色的袜子下面,袜子脚背的部分是干爽的,但是脚心的边缘湿漉漉的。明月抬头看,是新来的朋友吴兰英的袜子湿了,那吴兰英的目光似乎一直在等待她终于找到了这个谜底,轻蔑地眨了眨眼睛,抱着自己茶杯转过身去。
  明月觉得自己的好奇心并无恶意,没有必要领教对方这般脸色,复又低下头去看自己的书。
  刘先生下了班回家,见一屋子的年轻人,他自己也高兴起来,问他们最近可看了自己主编的报纸,是否有什么感想和建议。大家七嘴八舌的议论,说的其实都是一些孩子话,只有那吴兰英小姐声音不大不小地说道:“报纸不是应该讲真话的吗?”
  “报纸只能讲真话。”刘先生说。
  “您的报纸,上个星期民生板块报道了城郊胶皮厂工人的生活状况。”
  “没错,这位同学看过了?”
  “是的,刘叔叔。报道中说工人们每天工作九个小时,每日薪水是三个铜板,统一食宿,每两天可以洗一次澡。”
  “这是们采访中,工人们亲口提供的情况。”
  “可是他们事先被告知只能这样讲,否则饭碗不保。实际情况是,他们中绝大多数每天要工作十四个小时以上,三个铜板的日薪不假,但是每月结算,随时有可能因为生病脱岗而被任意克扣。饭钱是从自己工资里面出来的,十四个工人挤一张通,铺腊月中才开始烧炕……”吴兰英语气平缓冷静,没有任何波动,但这些话已经足以让这个房间里面每一个衣食无忧的孩子们暗自心惊。
  明月一直低着头,她对于三个铜板日薪,十四个人睡一张通铺,还有腊月中旬以前都冰凉坚硬炕都毫无经验,但是可以想见那是何等悲惨。
  刘先生有些惊讶,也有些尴尬,笑了一下问吴兰英怎么知道这些。
  吴兰英说怎样知道并不重要,重要是您是否能够着人再详细地切实地调查。
  那天在刘家聚会结束,吴兰英走在最前面。明月坐着穿鞋的时候看见这位硬气的,穿着打着补丁的袍子的吴兰英小姐抬脚出门,她鞋底的前脚掌已经磨穿了,露着里面浅灰色袜子。
  这位吴小姐确实让人印象深刻,但明月本来以为她说的事情于己无关。不久之后,南一的爸爸果然让手下记者去胶皮厂暗访,发现种种虐工黑幕与吴兰英说的并无二致。报纸马上对这一事件进行了大篇幅追踪报道,此事一时成为满城议论焦点。一天下午,明月放学回家,在显瑒的书房外面看见他把报纸摔在另一个人的脸上咬牙道:“真难看!”明月当时便明白了,感情这件事情也是他的手笔!
  第十二章
  接下来的几天,明月不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让显瑒不胜其烦。她追究起来从一间屋子里跟着他走进另一间屋子里,没完没了终于把他逼到门槛旁边转身对她说:“信谁的话都不信我的,对不对?我得跟你说多少遍才能明白,用工细则是经理和主管们事情,你觉得会去办公室看着他们扣多少钱,做多少预算给工人开饭?我会去窝棚外面看着什么时候烧炕,是不是加了足够多柴禾吗?
  ……
  说了,说了,早就说了。风波闹得这么大,怎么能不改呢?全城都在关心这个事情,军阀都打来电话了。你瞧,你在家里面也在追问我。行了,就到这里,行不行?你要是不放心,明儿跟去工厂看看,看了你就放心了。
  ……
  话说回来,我告诉你明月,别指望我把厂房和工棚修得跟皇宫一样漂亮舒服,一个人过什么日子,享什么福,遭什么罪,是他自己上辈子修的,这辈子做的!别再跟我提工钱事儿了,你知道一天赚三个铜板是什么水准?一个人不愿意做,早上走了,下午有三个人来补位子,你信不信?我不跟你说了,你什么都不懂!”
  他伸长胳膊使劲扒拉她一下,明月闪了一个趔趄,显瑒往屋子里面走,回了卧房。正要自己脱衣服上床睡觉,忽然变了主意,高声道:“过来。”半晌明月方进了屋,显瑒用指头隔空点点她:“越来越不像话!我还叫不动你了?”明月没说话,显样掩不住笑,伸长了腿,让她给脱鞋:“过来伺候着。”明月走过来,扒掉他一只皮鞋,抬手就扔到了他身上,显瑒又气又笑:“哎呀反了你啦。”
  明月拔腿要跑,他手疾眼快一把抓住她手腕子,另一只手去捧住她脖子,强拽过来亲她嘴巴,一边亲吻一边咬,手上还一边蛮横地撕扯她身上小棉褂子。明月真的用力挣扎反抗,越是这样越引了他的性子,几下子便把他衣服全给扯掉了。双手抱起来就给扔到床上,一边解自己袍子,一边狞笑着说:“哇哈哈,这下你完蛋了,乖乖受活吧……小,小羊……”他袭上去,去咬她颈子,肩膀,后背,全身,“这么白,真喜欢啊,趁热乎我把你吞了吧!”他嚷得热热闹闹的,牙关上却不敢用力,轻轻咬,重重吸吮,留了一串红印子在上面。他身体推进她里面去,癫狂任性了好一阵子,身子下面的女孩儿仍是疼得要命,皱着眉头忍受着他,嘴里面责怪着:“又弄我脖子!怎么上学?!”
  “扎条围巾啊。”
  事毕他翻了个身要睡,明月在他后面扒拉着他耳朵,小声说:“那我可信你的了?”
  “哪句啊……?”
  “胶皮厂……”
  “心思太重,影响长个儿……”他话没说完,人就着了。
  没过多久是福晋寿诞。家里请了戏子连唱三天评剧。明月在学堂请了假,留在家里陪着看戏说话吃茶。筵席到了第二日,出了个不大不小风波。
  山里佃户送来寿礼当中有一只活物,那是条通体雪白的小狐,长着双大三角耳朵,样子肉滚滚,圆乎乎的,可爱至极。不知道是天生聪明顽皮还是被人仔细地训练过,只要听到音乐声,这小狐就会自己追着自己的尾巴尖儿转圈,音乐不停,它也不停,样子可逗死人了。家里的女孩儿们都爱这个,福晋却把这个小狐给了彩珠。她当时怀着四个月的身孕,已经显了怀,脸颊和腮帮子长了肉,整个人更显得富贵端庄。福晋一直拉着她坐在身边,又把这个人人都稀罕小狐给了她,足见重视彩,珠满怀喜悦地领了。
  谁知道当天晚上,那小东西咬破了木笼子,悄无声息地跑了出来。家里的几条大狗嗅到了野物乱窜的味道,登时兴奋得要命,吵得整个宅子都不得安生。家人起来半夜里追捕狐狸,眼见着那白色小东西借着月光在每个房子上跳跃,最后扑进一个屋子里面再没出来,再寻不见。那是明月姑娘的楼。
  狐狸是掘地打洞东西,比耗子还灵。逮着了好,逮不着也正常。可是一只小白狐狸抹身进了明月姑娘房里则成了一段轶闻笑话,在厨房里,水井旁,门卫间,洗衣房里面被很多张嘴巴描述着,丰富着,传播着。生活本来就枯燥沉闷的人们把这个小孩身世长相还有她得到极端的宠爱与那只小白狐狸所代表意象联系起来,发现是那样的顺理成章,奇妙而且必然。
  墙有耳朵,树有眼睛,那些话落在明月的耳朵里面,她什么都没有说。
  一天下了学,她没着急回王府,自己推着车子沿着街往太清宫遛。太清宫原本是皇家道观,变天之后才开门给老百姓,据说这里求签问卦颇灵验,因而香火很盛。门口有很多卖小吃的借光做生意,有个摊子的鸡蛋饼煎得最好,明月不想回王府饭,主要就是惦记这个。她买了个煎饼,一手推着车,另一手拿了要吃,抬眼却在不远处看见认识的人。
  在南一家里见过女孩吴兰英正跟一个男孩说话。男孩看上去年纪不大,茂盛头发根根直立着,个头儿比兰英还矮了一块。
  男孩身上的衣服破旧不堪,脚上是一双草鞋。两人一直在争论,忽然他狠狠地在吴兰英的手里塞了些东西,然后转身就跑,跑得太快,吴兰英追了几步没有追上,忽然蹲在地上,捂着脸哭了起来。
  明月看到了这一幕,愣在那里。
  吴小姐哭了好一会儿,用袖子抹了脸站起来。转过身就看见了明月,正对着她,站在不远处。她也认出她来,咬了咬下嘴唇,迎面走过来,不发一声地从她身边经过。吴小姐的头扬得很高,下巴抬起,脊背挺直,那个样子严肃而且倨傲,简直是瞧不起人的。明月想,这个人真讨厌,真让人不舒服啊。她咬了一口煎饼,推着车往前走,忽然听见扑通一声,转身一看,吴兰英昏倒在地。
  她醒过来,睁开眼睛,似乎是辨认半天才看出来身边的人是曾有过一面之缘明月。吴兰英沙哑着声音问道:“这是什么地方?”
  “医院。”明月回答。
  吴兰英闻言不知道从哪里来了力气,居然一下子就坐起来,下床就要走,只是下一秒钟又摔回了床上。
  明月抽了抽鼻子:“在发烧呢。医生打了针了,等会儿还要过来,至少这一宿你要住在这里。”
  吴兰英的眼里霎时流出眼泪,侧着头,用枕头擦了擦。
  明月站起来:“我要回家了。请你好好休息。”
  吴兰英没有看她:“你的钱。我会还给你。”
  明月从病房里面出来,看见护士正推着车子挨个儿病房放饭,她拿了些钞票出来付钱,并请她们给这间病房吴小姐准备些水果。
  她穿了一双前脚掌磨穿的皮鞋踩着自行车回家。第二日早晨打开自己的鞋柜,从几十双各式各样鞋子中拿出一双杏色小羊皮的暂时换上,着人把自己昨天穿回来鞋子修好打油,接下来的几天,她一直穿着吴兰英这双鞋子上学。下人奇怪明月姑娘何时多了这么一双破旧的皮鞋。她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几天之后,吴兰英来到南关中学找到了明月,将明月垫付住院看病的钱还有留给她皮鞋还给了她。明月也把吴兰英的鞋子还给了对方。吴小姐看了看自己的皮鞋:“把它给修好了?”
  “嗯。”
  “谢谢。”
  “不客气。”
  “我看到你有一辆自行车。”
  “嗯。是。”
  “你们家是不是很有钱?”
  “……”
  两个女孩坐在教学楼前面草地上,天气里空气中漂浮着葡萄叶子甜丝丝的味道,天空上有云彩慢悠悠地路过。吴兰英给明月讲了自己的事。
  第十三章
  明月见到的男孩实际上是吴兰英十六岁弟弟兰荃。姐弟俩两年前从哈尔滨坐火车来到奉天,一直都没有回去过。他们生长在一个有百十来户人家的村庄。父亲的时间一半务农,一半教村庄上孩子们读书写字,学费是每年秋后的三斗麦子。他们的母亲在家里织布做鞋。兰英姐弟从小就聪明勤奋会念书,尤其是弟弟兰荃,这个男孩记尤其好,小小年纪就把附近十里八村山路怎么走,近路怎么抄记得滚瓜烂熟,连大人都要问他路的。只是兰荃长到九岁那年生了一场大病,烧坏了一只眼睛,脑袋瓜子有些糊涂,再也记不住东西了,后来给爹爹搭手伺候家里的三亩地。
  “兰荃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